女性不能“自立门户”?
来源:广西新闻网-南国早报 发表:钟亮 时间:2008-10-2 0:00:00
    广西新闻网-南国早报宾阳讯 “户主只能是男性,不办理女性开户。”宾阳一派出所民警的这句话,让离婚独居的韦女士很为难。
  韦女士自从十年前离婚后,一直没有打算再婚。前两年,她把自己的户口也迁回至弟弟的户口簿上。然后,办理许多手续,都要回弟弟家取户口簿,颇有不便。最近,韦女士前去办理“新农合”医疗保险时,工作人员建议她“自立门户”,以方便管理。
  9月8日,韦女士来到辖区派出所,递上户口簿说:“我想从这个户口簿中分出来自立一户。”派出所一位女民警后说:“这个户口不能分,我们这里分男不分女。”这句话正击中韦女士的痛处,她立即愣在窗口:“难道国家有这样的规定?这岂不是歧视我们这些离异的单身女性?”
  9月24日下午,宾阳公安局户政办公室民警听说此事后,也很奇怪:“相关的户籍管理法规,没说女性不可以自立一户呀!”而当地派出所民警解释说,女性一般不单独立户,是他们为方便户籍管理的一个办法,“因为我们实际工作中,有很多情况需要找户主,单独给女性立户的话,管理起来会很麻烦。”
  该民警提出一个折中的解决办法:“考虑到韦女士的实际情况,我们可以给她单独办一本户口本,不过户主还是她弟弟,她的意见如何?”
  25日,记者将此办法转告给韦女士后,她说“可以”。26日傍晚,韦女士打来电话说,“新户口本”已经办好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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