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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猪,要依条例而行
来源:宾阳信息
发表:伍海瑛
时间:2008-8-13 0:00:00
8月1日起,新修订的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正式实施。宾阳县经贸局举行专门会议贯彻落实全国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总结全县2008年上半年家畜定点屠宰管理工作,并部署下半年屠宰工作和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经营工作。宾阳县食安委、工商、卫生、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参加了会议。 今年1-6月份,宾阳县猪牛定点屠宰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,坚持定点屠宰、集中检疫、统一纳税、分散经营的原则,取得了阶段性成效。1-6月份全县猪牛进点屠宰量实现75292头,比上年同期71192头,增加4100头,增幅5.76%,完成年度任务37.62%,比上年同期35.62%上升2.02%。但与年初制定的全年任务相差还较大。新修订的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8月1日正式实施,与原《条例》相比,新《条例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、部门、企业的责任,强化了执法手段,补充完善了生猪定点屠宰制度、监督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责任等,为新形势下的生猪屠宰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。为做好下半年屠宰工作,会议要求,加大新《条例》宣传力度,做到主动送法上门;认真完善设制规划,结合新《条例》,同畜牧等部门联合共同开展工作;做好证照的核发工作,使定点屠宰场换证工作有条不紊开展;积极推进分级管理;严厉打击违法行为。会议特别强调要制订好应急预案,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肉食品安全进行仔细排查,确保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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